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豫工信〔2013〕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298号)精神,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被列为2013年度新开一类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经工信部批复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中的第一批项目单位(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向省工信厅、财政厅报送的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及2013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请用EXCEL格式制作,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为单项材料,按顺序填报:①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3)。②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基础条件、主要服务业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平台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措施。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工信厅,抄送省财政厅。电子文件需刻制成光盘(不可用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重点核实建设条件及投资来源;对申报的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要从顶层设计、项目可行性、预期效果、运营保障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把好关,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0371-65507600
传真:0371-65507621 0371-6550761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
电话:0371-65808920
电子表格下载网址:www.iith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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