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友们:
我们是南京市栖霞区丽池花园(又称:香榴湾)项目8、9、10号楼的买房人,我们共有422户。
2011年我们买了南京盈嘉恒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池花园(又称:香榴湾)小区8、9、10号楼,并按合同支付购房款,根据合同房屋交付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可到目前房屋还没竣工,我们无法住进自己购买的房屋里,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生活困难,现我们集体向江苏省委反映我们的民生述求:
我们按法律和南京市住建委规范与南京盈嘉公司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合同约定2012年12月31日南京盈嘉公司向业主交付9、10、8号楼房屋,可是南京盈嘉公司违约至今所售房屋均没有竣工(土建部分、安装部分均未完工),我们多次到南京盈嘉公司要求盈嘉公司给出具体交付时间,可南京盈嘉公司多次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推脱,至今仍没有给我们具体交付时间承诺。
我们到南京市住建委和栖霞法院了解到我们广大业主买房的预购房款中作为房屋建设的监管资金应该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监管,可是现在银行的监管资金(监管资金总额是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均被南京盈嘉公司通过非法手段提取,剩余被法院冻结部分(590万)完全不够后续建设,南京盈嘉公司罗总估算后续建设资金需要6000万(不含小区供水供电费用)。栖霞法院告知我们南京盈嘉公司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供货商材料款约1000万官司不断,南京盈嘉公司在南京卖房收入均被恶意挪到北京其他公司留下烂摊子给栖霞区。
我们广大业主认为根据《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操作细则》,南京市住建委、栖霞区住建局、兴业银行城南支行、招商银行珠江路支行、招商银行中央路支行、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公司)在监管资金违规被南京盈嘉公司挪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单位因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有义务继续完成丽池花园后续建设将合格的房屋交付给我们业主。
我们业主到区政府、市政府、法院、住建委各部门要求政府起到对房地产监管职能,可没有一个部门理我们,我们很无助,如果中国的开发商都这样搞,拿地、建房子到一半、卖了收业主房款、把钱转移走、停工、以没钱为由烂尾,这样中国的市场不就乱套了,还有社会安定吗?
我们不知道后面该怎么办?自认倒霉把一生积蓄就这样给了无良开发商?
我们求助天涯社区朋友帮我们出主意,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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