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有限的记忆,10年之前,住房公积金都独立于其他三金之外。在上海,本地人叫三金是必一个需的,外地人则分为城保和农保,还有一种是基本保险。总之,对所有的人来说,住房公积金都是自由选择的项目。不知道哪一天起,住房公积金变成了必选项,好像社保一样的了。
我的问题是,这个变化有什么依据没有,根据国家的哪个法律法规制定的政策?他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大部分工薪阶层来说,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在上海买房都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这些人教的公积金,等于是无偿的为有钱人买房提供赞助一样。这个明显是不合理,不公平,不人道制度。
现在好像对这个公积金还监督的慢紧的,好像当初抓社保一样的力度,令人百思不解。
懂得人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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